索引號: | 002973420/2020-02481 | 內容分類: | 公告公示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發布日期: | 2020-02-0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責任處室: | 市司法局 |
余姚市行政復議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復議工作安排的通告 | |
為全面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聚集,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我省重大公共突發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有關規定及我市有關防疫工作要求,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我市行政復議工作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市行政復議局的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暫停當面解答申請行政復議咨詢,暫停接收申請人當面遞交的行政復議申請材料,恢復時間視我市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間,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請選擇通過網上平臺、郵寄、傳真等方式申請。浙江省行政復議平臺;郵寄地址:余姚市行政復議局,學弄100號;電話號碼:62728832) 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交通管制等原因,無法通過上述方式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二款關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的規定計算復議申請期限。 三、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復議一律采取書面審理,不召開調查會、聽證會。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確需到場辦理閱卷等事項的,請事先與案件承辦人預約,并落實佩戴口罩、檢測體溫、登記身份信息等防疫措施。 四、因疫情防控緣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無法參加行政復議的,或者復議案件承辦人員無法對案情事實開展必要的調查核實的,案件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予以中止,以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的復議權利。 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不便,請有關當事人和廣大群眾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共防疫情、同護健康。 特此通告 余姚市行政復議局 2020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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